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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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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8/9/25 17:31:42|作者:管理员|人气:8570

各单位:

集团公司2018年度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有色系统未设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集团公司各权属企业,参评人员为2018年12月31日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员工。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岗位保持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评

1.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

2.在规定申报时间前已离开政工岗位的。

3.离开政工岗位2年以上,重新回到政工岗位不足1年的。

4.2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1.努力研究探索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有一定专业文字能力。

2.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正确分析处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

3.获得双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并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5.获得大学专科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期间,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出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2.思想政治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获得过县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荣誉称号,或对所在单位获得同类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

3.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工作经验或选树的典型在全市或全行业范围内交流推广,对推进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较突出作用。

4.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四)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陕思政职〔2016〕01号),要求取得助理政工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发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1篇以上(必须独著)。

2.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有内部刊号的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介绍等。

3.在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著作(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

(五)转评、转升

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转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符合相应政工专业职务的晋升条件;申报和评审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

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调入政工岗位的人员,转升高一级别政工专业职务: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应符合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晋升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中的履职年限计算,按照相应级别政工专业职务晋升条件年限增加一年;申报和评审按照晋升人员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1份并加盖公章(A4竖版);

(三)主送论文1篇;

(四)各种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2.初级(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持后取学历(学位)参评者,需提供从第一学历开始,每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公开出版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提交的著作、期刊、论文等材料须在复印件上标注网络搜索地址。如提供未发表的论文,按照论文的标准格式打印;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各年度考核结果文件或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业务工作总结1份,参评人员根据本人近三年从事的技术工作及撰写的论著、研究成果,提供综合性的业务工作总结;

7.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诚信承诺书》要求个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单位公示情况表》;

(七)《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汇总表》各单位A4格式打印1份,上报电子版。

将(四)—(七)所有复印件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报送评审材料1人2袋,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按照“报送材料目录”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认真修改,各单位核对后粘贴并盖章。

四、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对于各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真伪并打印证明,如果出现假学历,立即没收证书并推迟3年申报。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参评人员的工作表现,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对其任初级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水平、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实行个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申报。

(三)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申报表》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申报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如需打印,请按照原表格样式装订,不得改动表格及内容。

(五)申报材料中的所有表格及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六)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安排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七)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和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

四、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会的,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五、报送材料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政工中级评审文件(点击可下载)

 

陕西有色集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