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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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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部|2018/9/25 17:19:53|作者:管理员|人气:9289

各单位:

集团公司2018年度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评人员为2018年12月31日前专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正式员工。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岗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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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规定申报时间已达到退休年龄,无论是否办理退休。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3.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集团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6.离开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重新回到该岗位不满1年,不得申报该专业(技术)职务。

(一)基本要求:

1.有丰富的科研、设计或生产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重大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的科技成果有评价和鉴定能力;

2.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科研、设计和生产实践,具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和经历;

3.有编制本行业或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技术方案、技术设计等工作的能力和经历,并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满4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

(4)对于不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还须从事本专业满15年;

(5)大专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还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后取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还须累积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7)持后取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时间须满1年。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撰写论文总数不得少于3篇,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个人总字数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附相关证明;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技术类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任职期内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每篇字数30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或IS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4.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编写并被采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或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附相关证明。

(四)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工程设计创新奖、优秀工程等奖项)、优秀工程勘察奖、找矿成果奖、管理现代化成果奖等,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地市级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两项以上,并被采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对该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6.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且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7.负责过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改造任务或先进技术、先进工法、重大管理方法的推广,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两项以上并经企业认定;

8.参与编制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参加大、中型企业改扩建项目的文件,有两项以上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且方案被采用;

9.负责处理或排除重大生产故障,措施得当、组织有力、效果显著,并经同行专家认可,受到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者;或者解决本专业某项复杂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10.参与制订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两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五项以上。

(五)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规定年限,连年考核结论为“优秀”的,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同一项成果,符合下述两条以上者视为只满足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1.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已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被该项目参加人员公认为主要业务骨干者;

2.解决了本专业的技术难题,推动了生产技术进步,为企业或主管部门认定或有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成果者;

3.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取得相应专业国家最高级执业资格证书者;

5.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附相关证明;

6.在国际和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的学术论文;

(六)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6号)文件执行。

(五)继续教育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34号)文件要求:从2014连续5年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4份并加盖公章(A4竖版);

(四)主送论文1篇,有2名以上正高级或教授级同行专家的评述意见(附同行专家职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的答辩记录;

(五)由单位编写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六)各种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

2.中级(高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持后取学历(学位)参评者,需提供从第一学历开始,每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4.公开出版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提交的著作、期刊、论文等材料须在复印件上标注网络搜索地址。如提供未发表的论文,按照论文的标准格式打印;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各年度考核结果文件或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业务工作总结1份,参评人员根据本人近五年从事的技术工作及撰写的论著、研究成果,提供综合性的业务工作总结;

8.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诚信承诺书》要求个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单位公示情况表》;

(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汇总表》各单位A4格式打印1份,上报电子版。

将(四)—(八)所有复印件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报送评审材料1人2袋,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按照“报送材料目录”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认真修改,各单位核对后粘贴并盖章。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取得非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工程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转换评审。申报程序和材料与其他参评人员一致。

(二)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携带单位申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当年批复文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等,评审会对申报人同时进行职称确认。

(三)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发〔2016〕5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基层申报人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工程设计创新奖、优秀工程等奖项)、优秀工程勘察奖、找矿成果奖、管理现代化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或三等奖两项;获得地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两项者,参评论文不做发表要求。

基层申报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专利成果可视同论文要求。但报告的真实性,须由本人签字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予以认定。

(四)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要求,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

四、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对于各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真伪并打印学籍证明,如果出现假学历,立即没收证书并推迟3年申报。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对其任中级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水平、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个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申报,最终将每年考核结果及初审意见认真填写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三)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成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及《单位公示情况表》中注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如需打印,请按照原表格样式A3双面打印对折成册并装订,不得改动表格及内容。

(五)申报材料中的所有表格及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六)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安排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七)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和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会的,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六、报送材料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工程高级评审文件(点击可下载)

 

 

陕西有色集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