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有色集团关于印发《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色集团发〔2015〕200号)文件精神,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启动建立矿产资源咨询专家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推举各类专家。
一、实行专家咨询制度是集团公司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必要措施。矿产资源咨询专家的咨询意见,将作为集团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二、咨询专家从集团公司权属企业、省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在职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中聘请。涵盖专业包括:地质、物探、化探、测量、采矿、选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技术经济地质等专业。
三、咨询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科研)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探、采、选矿等工作经验,拥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或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动态,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
(二)能及时接受集团公司工作邀请,完成委托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年龄一般在65岁之内,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野外地质工作和实地考察,特聘65岁以上身体健康的资深专家,开展除野外考察之外的咨询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为集团公司利益负责,自觉保守秘密,能接受与工作有关的监督和管理。
四、咨询专家由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可推荐多名),集团公司审定的方式产生。企业推荐咨询专家时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并由推荐企业同意后,统一以推荐函形式上报。集团公司之外专家选聘由集团矿产资源部负责推荐。经集团公司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即作为集团公司矿产资源咨询专家库成员。
五、推荐咨询专家时,应向集团公司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推荐函。
(二)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三)专家个人简历。
(四)专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社会兼职相关证书(复印件)。
六、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推荐专家材料汇总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集团公司矿产资源部(联系人:刘方杰,联系电话:029-88336915,电子邮件信箱地址:zyb@yousergroup.com)。
附件:陕西有色集团矿产资源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点击可下载)
陕西有色集团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