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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政工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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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部|2014/10/9 0:00:00|作者:管理员|人气:12216

 

各有关单位:

集团公司2014年度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陕西有色金属系统未设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中,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政工岗位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不在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该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了解专业科学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成绩。

(二)申报中级职称,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级任职资格满2年;

2.具有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从事助理级任职资格4年;

3.具有大专学历,从事助理级任职资格4年,同时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4.具有中专学历,从事助理级任职资格5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先工作后取得学历,取得相关学历前的本专业工作年限可按2年折合1年计算。

(三)参加全国外语考试取得B级以上成绩或符合陕人办发〔2007〕52号文件中的外语免试条件。通过陕西省合格线成绩有效期为一年,通过国家合格线A级成绩有效期四年,B级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197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免试外语。

(四)计算机要求通过3科,不得重复考取相近科目。执行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办字〔2005〕34号文,年满45周岁可免试。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三)结合本专业实际的论文1篇及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

(四)外语考试及计算机合格证件(年龄免试需在免试申请表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证书及获奖证明(包括毕业证书及证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10份;

(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汇总表,各单位打印一份,上报电子版。

报送评审材料1人1袋,材料袋封面按照 “报送材料目录”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认真修改后粘贴并盖章。

四、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对于各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申报单位必须严格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真伪并打印证明,如果出现假学历,立即没收证书并推迟3年申报。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参评人员的工作表现,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对其任初级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水平、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实行个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申报,最终将每年考核结果及初审意见认真填写于《陕西省思想政治人员年度考核表》。

(三)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申报表》基层意见栏中注明。

(四)申报单位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申报表》呈报意见栏中要提出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印章。

(五)一式10份的评审简表要求单位审查并在表头盖章以确保材料的真实可信。

五、收费标准

中级职称300元/人。

六、报送材料时间

2014年11月1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报送材料 

 

 

陕西有色集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