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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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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3/9/13 0:00:00|作者:管理员|人气:14828

各有关单位:

集团公司2013年度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这项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3年12月31日前在工程、技术、管理岗位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基本要求:

1.有丰富的科研、设计或生产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重大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的科技成果有评价和鉴定能力;

2.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科研、设计和生产实践,具有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和经历;

3.有编制本行业或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或者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制定技术方案、技术设计等工作的能力和经历,并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历条件:

1.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积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三)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工程设计创新奖、优秀工程等奖项)、优秀工程勘察奖、找矿成果奖、管理现代化成果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地市级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三项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负责过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改造任务或先进技术、先进工法、重大管理方法的推广,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两项以上并经企业认定;

5.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被采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两项以上;

6.参与编制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参加大、中型企业改扩建项目的文件,有两项以上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7.参与制订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两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五项以上;

8.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经有关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9.负责处理或排除重大生产故障,措施得当、组织有力、效果显著,并经同行专家认可,受到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者;或者解决本专业某项复杂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10.承担前沿学科的课题,研究周期在三年以上,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对该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并为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在信息研究工作中有一定专长并取得重要成果,对促进信息技术发展和科技进步有明显成效,发表的论著或专著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为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内刊物(带CN或ISSN编号)上发表,两篇以上;

4.编写并被采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或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总字数在十万字以上。

个人申报材料提供的论文总数不得少于3篇。

(五)继续教育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34号)文件要求:从2013年开始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六)破格条件:

对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同一项成果,符合下述两条以上者视为只满足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1.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已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被该项目参加人员公认为主要业务骨干者;

2.解决了本专业的技术难题,推动了生产技术进步,为企业或主管部门认定或有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成果者;

3.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取得相应专业国家最高级执业资格证书者;

5.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6.在国际和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的学术论文;

(七)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执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

二、申报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登记卡》及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需填报《陕西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

4.主送论文一篇,有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的评述意见(附同行专家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组织答辩记录;

6.由单位编写的反映申报人基本情况的“综合材料”一份;

7.各种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鉴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取得学历的历次学历证书)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15份(附件2);

9.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汇总表(附件3),必须按附表格式、大小打印,并报电子版。

为保证以上材料的真实、可信,请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审查。一旦报来发现有不真实或不清楚填写的,材料将被退回,同时视情况严重程度,取消申报资格1—3年。

报送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封面必须贴好认真填写的“报送材料目录”(附件1)。除评审简表、评审表、考核表、各类证件原件、计算机或外语免试申请表外其余材料一律装订成册。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在逐年考核的基础上,对其任中级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水平、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任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实行个人申请,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申报。

2.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意见栏中注明。

3.申报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意见栏中要提出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印章。

4.一式15份的评审简表要求单位审查并在表头盖章以确保材料的真实可信。

5.为便于评审通过后集中办理任职资格证书,请各单位在集中给通过人员办理证书时提供1张小2寸正面照片,提交评审材料时暂不上报照片。

四、收费标准

高级职称600元/人(其中:评审费500元,答辩费100元)。

五、报送材料时间

2013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报送材料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