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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集团公司第二届科技大会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科技创新标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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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部|2020/9/17 15:14:00|作者:科技部|人气:8695

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为推进实施驱动创新战略,激励企业创新热情,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迈向新台阶,集团公司拟于今年10月份举办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第二届科技大会,届时将对10年来优秀科技成果、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科技创新标兵进行表彰,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进步奖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主导技术,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进行二次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产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产业(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

2.项目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项目评价鉴定时属于行业领先水平及以上,经过两年以上实施应用,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作为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项目在2011-2020年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在国家科技部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奖(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中国钢铁工业科学技术奖等,社会力量奖要求获奖等级为二等奖及以上)。

(二)奖励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1项,每个项目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项,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

三等奖5项,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二、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

2.单位在2011-2020年间,取得较多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成果,并对成果成功进行了转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2011-2020年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过下列科技奖之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奖、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在国家科技部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奖(如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中国钢铁工业科学技术奖等,社会力量奖要求获奖等级为二等奖及以上)。

(二)奖励标准

评选科技创新先进单位3个,每个先进单位奖励50万元。奖励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三、科技创新标兵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对所处行业或技术领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有重大技术创新,在推广或转化科技创新成果中做出一定贡献或在企业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奖励标准

评选科技标兵5人,每人奖励3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各企业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

2.推荐名额:每家企业可分别申报“科技进步奖”1个,“科技创新先进单位”1个,“科技创新标兵”1人。

3.各企业要认真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1、2、3),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七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各企业对相关科研成果的原创性负责,不得存在成果产权纠纷。

4.以企业为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红头盖章,内容包括公示情况说明、推荐汇总表)和申报书报送至集团公司科技部(附件电子表格可在集团公司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www.yousergroup.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瑜、廖美权,029-88345613,lmq@youser.cc


附件:1.陕西有色集团第二届科技大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2.陕西有色集团第二届科技大会创新先进单位申报书

          3.陕西有色集团第二届科技大会科技创新标兵申报书

(附件下载链接:附件1附件2附件3



陕西有色金属集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