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企业动态

榆林新材料对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
来源:榆林新材料|2020/10/9 9:52:00|作者:田瑞平|人气:2841

10月3日上午,榆林新材料在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对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纪委书记周明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周明科就省应急管理厅、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安全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和山西太原台骀山景区“10·1”火灾事故教训进行了学习,并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晓兵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柳晓峰作出的有关指示进行了传达。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应急管理厅、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安全防范工作紧急通知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太原台骀山景区“10·1”火灾事故教训,要采取自查自改方式,举一反三开展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经营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全面排查,把隐患当做安全事故来看待,切实做好煤业公司一通三防,特别是水害、瓦斯、辅助运输、顶板管理及电器火灾隐患排查;发电分公司做好锅炉、发电机组、配电室以及开关发热等排查;阳极分公司重点检查火灾隐患,中频炉金属冶炼安全,防止烫伤事故发生;铝业分公司要加强电解槽安全检查,重点是槽体安全、配电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做好能源保障供应;铁路运销公司做好铝锭快速装车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国庆长假,既是特殊时期,也是关键时期。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明确安全职责,把做好安全生产作为节日期间的首要任务,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懈怠思想,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对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单位和公司主要领导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好有关要求。各级值班值守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罪责”,做好分管范围及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生产现场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公司生产运行、安全环保、设备能源等管理部门要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的个人将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王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