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主任崔恩静,纪检监察室主任苏怀岗,经济运行部副主任张小明等前往陕西银矿,就企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组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对810中段炸药临时存放点、空压机房、卷扬机房、930工业厂地和选矿厂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陕西银矿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陕西银矿矿长陈在劳、党委书记孙会昌及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检查组首先传达了此次安全检查的工作背景和要求。根据国家 “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统一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监督委员会成立了三个安全检查组,对集团权属非煤矿山企业集中进行专项整顿,检查结合了陕西省新出台的安全管理八项规定,目的是通过安全检查,使企业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使各部门、基层单位及施工队强化安全意识,狠抓监督落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严格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特别规定》要求,发挥工会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检查组从安全管理和生产现场两个方面指出了存在的隐患和相应整改措施,并结合实际提出4条建议。一是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包括节后复产的人员配备和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二是重点做好尾矿库管理,对重要的防汛器材和防汛物资要提前安放到位,库区监测数据要真实,表格填写要规范;三是提升应急救援管理水平,充实救援队伍,配备急救器材,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完善管理制度,针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应操作规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检查组要求,陕西银矿要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在残矿回收方面,注重做好安全工作,对废弃的巷道及时封闭;在季节交替时节,要注意井下通风,提前着手防汛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推动安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两会”期间安全不出问题。
最后,陕西银矿负责人表示要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领悟、落实好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