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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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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新材料|2024/4/18 10:06:00|作者:李晶晶|人气:8698

4月17日,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党委书记、董事长高晓兵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国平,纪委书记张保生作了重点发言。

会议组织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学习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属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思考及建议》和人民日报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央、省委、省国资委以及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做好宣传引导。要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公司领导干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持续为公司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会议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总体思路、重大原则作出系统阐释和科学谋划,要心怀“国之大者”,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公司绿色转型升级,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数字化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师带徒”、专项培训等形式加强“四支队伍”建设,为公司发展打造新型人才队伍。要加快推进年产43万吨铝基新材料项目、年产3万吨精铝及高纯铝项目和年产5万吨铝基新材料项目(一期2万吨)早日建成投产。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条具体措施以及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安全生产“穿透式”管理要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全“四个台账”,细化安委会成员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榆林新材料集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